项目概况 新建实验大楼相关配套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座13楼1301-1303(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或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2、项目名称:新建实验大楼相关配套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费率报价,最高费率为通知收费标准的80%。如费率高于80%,其投标将被否决。
6、采购需求:新建实验大楼相关配套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设计概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单个项目的服务内容以委托单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相关配套工程全部结算审计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6年02月-2026年07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2026年02月-2026年07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2026年02月-2026年07月)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7)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土建)。(提供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不分等级,专业类别以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2)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02月-2026年07月)任意一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供应商须承诺:1)实施审计咨询服务人员与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一致,发生不一致时,采购人可以拒付审计费用。2)工程结算审核误差不大于2%。(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座13楼1301-1303(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或通过邮箱在线获取。
获取方式:①线下获取,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至上述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②邮箱线上获取,供应商授权代表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8013979198@163.com,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文件费缴费截图。(件费通过支付宝转至13770573847账户中,户名张林华)
(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5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集体踏勘,但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服务、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成交,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服务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2.响应文件份数:壹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审计处网站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国药科大学审计处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南京万达广场万达中心C座13楼1301-1303室(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新建实验大楼相关配套工程跟踪审计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