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中国药科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中共中国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从2021年10月8日开始,对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原院长郝海平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15年7月-2021年6月。校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郝海平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
审计组组长:陆静
审计组成员:王振 吕涛 江苏天舜会计师事务所
电话:025-86185488
邮箱:cpujjs@163.com
办公地址:江宁校区行政楼515室
特此公示!
中国药科大学审计处
2021年9月30日